德璋記帳士事務所|高雄市記帳及報稅代理、工商登記、稅務諮詢: 印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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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家記帳士考試合格。(2)曾任高雄市記帳士公會常務理事。(3)曾任高雄市記帳及報稅代理業務人公會常務理事。(4)記帳報稅服務資歷完整達30年。(5)擁有服務業、買賣業、營造業、營建業、土木包工業等各行業之豐富帳務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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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9月24日 星期一

全民健保特約牙醫診所因民眾矯正牙齒收費,所出具收據是否須貼用印花稅票?

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表示:各全民健保特約醫院、診所出具的收據,除了部分負擔醫療費用外,其餘的掛號費及不屬於全民健保給付範圍項目等費用,如:裝置假牙、齒列矯正、整型美容等,都要依據印花稅法規定,由開立收據的醫院或診所按收據金額千分之四貼用印花稅票。
  
稅處表示:例如○君要求牙醫診所開立矯正牙齒費用6萬元之收據,因不屬於健保給付部分,該收據必須貼用千分之四的印花稅票計240元,然後加蓋圖章註銷之(可用原子筆劃線註銷),且本件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是牙醫診所,須由診所負責貼用印花稅票,不可要求○君自行負擔。

民眾若有印花稅之相關問題,請撥該處免付費電話0800-726969或鳳山分處電話07-7410141、岡山分處電話07-6256811、旗山分處電話07-6612021,該處同仁將竭誠為您服務。

2011年12月9日 星期五

財政部核釋便利商店辦理代收、代售及儲值業務開立與消費者之繳款對帳單免納印花稅

便利商店辦理代收、代售及儲值業務,消費者至便利商店門市繳款後,由門市所開立並交付與消費者之繳款對帳單(俗稱小白單),核屬印花稅法第6條第4款規定「核對數目所用之帳單」,免納印花稅。
  
財政部說明,近年來,政府機關、公民營事業及團體陸續委託便利商店辦理代收、代售及儲值業務,消費者至便利商店門市繳款後,由門市開立繳款對帳單(俗稱小白單)並交付與消費者。前項各種繳款對帳單,係提供消費者繳款證明,具對帳性質,該部爰核釋是類繳款對帳單屬印花稅法第6條第4款規定「核對數目所用之帳單」,免納印花稅。 

2011年6月7日 星期二

未留印花稅憑證 罰鍰降低【06/07 經濟日報】

印花稅憑證未依規定保存者,今後罰鍰將會大幅減輕。財政部修改稅務違章案件裁罰金額,營業人未依法保留印花稅憑證者,罰鍰從9,000元降為3,000元。

依據規定,應納印花稅的相關憑證,應在權利義務消滅後至少保存兩年。但公營或公私合營事業,另依照會計法及其他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財政部已修正稅務違章案件裁罰金額或倍數參考表,有關未依規定保存應納印花稅憑證的裁罰金額,納稅義務人為「營業人」者,處3,000元罰鍰;其餘則處1,500元罰鍰。

修正前稅務違章案件裁罰金額或倍數參考表,原本是援用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規定,就未依規定保存應納印花稅憑證的裁罰金額提高三倍,也就是納稅義務人為營業人者,要處9,000元罰鍰;非營業人罰鍰4.500元。

2010年11月5日 星期五

同一合約書如果包含器材之採購及安裝工程,那麼這份合約書應該如何貼印花稅票?

臺南市稅務局表示,依據印花稅法規定,訂立承攬合約(工程合約、勞務承攬合約…)應由立約人按合約金額千分之一貼用印花稅票,訂立動產買賣合約則無論買賣金額多少,每件合約僅需貼用12元印花稅票。但同一合約具有兩種以上性質,稅率不同時,應按較高之稅率計算稅額,也就是說同一合約書中同時約定動產採購及安裝工程之金額,即所謂「概括承攬」,那麼這份合約書即為「具有兩種以上性質之同一憑證」,應以承攬契據較高的稅率按合約總金額千分之一貼用印花稅票。

舉例來說,某公司與電梯公司訂立電梯採購合約計500萬元,其中電梯價格400萬元,安裝費用100萬元,則上開兩家公司各自持有的電梯買賣合約應分別貼印花稅票5,000元。如果能分別訂立400萬元的電梯買賣合約以及100萬元的電梯安裝合約,則上開兩家公司各自所持合約之印花稅分別貼用12元(買賣動產合約)及1,000元(承攬合約)合計1,012元,分別節省3,988元,稅負負擔減輕。

2010年5月28日 星期五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印花稅總檢查自6月1日起將進入查核作業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將自6月1日起,針對本市鋼鐵、土木、機電、建築工程、建物裝潢、診所、補習班等相關行業約2千餘家營業人開始進行印花稅檢查作業,請業者先行檢視是否已依規定貼花,避免被處高達15倍之罰鍰。

市稅處呼籲:請相關業者於近日內自行檢視各項應稅憑證及合約,如發現尚有未繳納之憑證,宜儘速完稅,切勿心存僥倖,以免被查獲時遭處高達15倍之罰鍰。另如以貼用印花稅票方式完稅者,應注意須在每枚印花稅票之連綴處加以註銷,始完成銷花手續,或可直接至該處所屬分處申請開立印花稅大額繳款書繳納。

該處並表示:如書立應稅憑證較多之營業商號,均可向所轄稅捐分處提出彙總繳納之申請,凡經該處核准印花稅彙總繳納者,可至該處網站(http://www.kctax.gov.tw)申請採用網路申報帳號,經核准後,即可在辦公室透過線上申報印花稅彙總繳納,讓網路替代馬路,節省派員往返所轄稅捐分處申報印花稅的時間及人力,省時又方便,請多加利用。

2010年5月25日 星期二

承攬合約書印花稅票正確又節稅之貼用方法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表示:印花稅法規定,同一憑證須具備二份以上,由雙方或各方關係人各執一份者,應於每份個別貼用印花稅票;同一憑證之副本或抄本視同正本使用者,仍應貼用印花稅票。

很多納稅人對此印花稅法之規定常弄不清楚,有些納稅人自以為只要合約書上標明「副本」就可以免貼印花,於是將手中所持有之合約書均加註「副本」二字後就不貼印花稅票,而有的納稅人為使用方便,合約訂定時,常一式各持數份,卻弄不清是否均應貼用印花稅票。

為使納稅人有正確的認識,該局特別提出承攬契約書印花稅票正確的貼用方法,即承攬契約立約人手上持有的合約書,都應依規定貼用印花稅票,不過同一立約人持有二份以上合約時,副本免貼用印花稅票。

所以稅捐稽徵機關在印花稅檢查時,納稅人如主張持有之為副本時,是有義務提出其已貼印花稅票之正本,否則此副本即應視為正本貼用印花稅票;又同一立約人持有二份以上正本時,只要一份已貼用印花稅票,則其餘可視同副本使用不須貼用印花稅票。

2010年5月5日 星期三

以不動產為信託財產之信託契約書,應否貼用印花稅票?

臺中市地方稅務局表示,典賣、讓受及分割不動產契據:指設定典權及買賣、交換、贈與、分割不動產所立憑以向主管機關申請物權登記之契據,為印花稅法第 5 條第 5 款規定之課稅範圍。

稅務局指出,信託當事人訂立以不動產為信託財產之信託契約書,如載明受益人為委託人,且信託關係消滅時,信託財產歸屬於委託人者,該契約書於信託行為成立及信託關係消滅時,持憑辦理不動產權利變更登記,均係屬形式上移轉,核無前開規定典賣、讓受不動產契據之性質,非屬印花稅之課稅範圍。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信託契約書如載明受託人應依信託本旨移轉信託財產與委託人以外之歸屬權利人者,實質上已兼具有前開規定典賣、讓受不動產契據性質,如經持憑辦理不動產權利變更登記,則屬前開規定之課徵範圍。因此,該信託契約兼具有不動產移轉行為之契據,亦為信託關係消滅時,辦理申請不動產權利移轉登記所需檢附之主要文件,是以,該信託契約應於書立後交付或使用時貼用千分之1印花稅票。

2010年4月13日 星期二

已展開99年度印花稅逃漏查核行動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表示:該局即日起至99年12月31日止展開99年度印花稅逃漏查核行動,選定縣內轄區營造工程、承攬業、建築服務、土木工程、補習班、安親班、醫院、診所等各種行業,分組同步進行檢查作業,請業者主動自行檢視,以免被查獲時遭處鉅額罰鍰。

該局呼籲業者自行檢查5年內之各項應納印花稅憑證時,如發現尚有未繳納之憑證,宜儘速完稅,如以貼用印花稅票方式繳稅者,應注意在每枚印花稅票連綴處、與原件紙面騎縫處加蓋圖章或劃線(不可用鉛筆)註銷,始完成銷花手續;或可直接至稅務局總局或所屬分局申請開立大額印花稅繳款書繳納補正,以簡化稽徵手續,並避免被查獲而遭處高達15倍之重罰。

2010年3月3日 星期三

醫師、建築師、會計師、律師、土地代書開立收據需貼用印花稅票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醫師、建築師、律師、會計師、土地代書等執行業務者所開立之收據,與購物時取得之普通收據性質是不相同的,由於營業人員所開立之統一發票或普通收據,屬兼具營業發票性質之銀錢收據或兼具銀錢收據之發票,依印花稅法規定免貼用印花稅票,不論營業人是使用統一發票或普通收據均可適用免貼;但醫師、建築師、會計師、律師、土地代書等係屬執行業務者,並不是營業稅課徵對象,其收入是不用繳納營業稅的,而是繳納綜合所得稅,於收取業務收入所開出之銀錢收據,並不是兼具營業發票性質,故仍需貼用印花稅票。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指出,印花稅係屬憑證稅,而憑證的種類繁多,並非所有的憑證都需貼用印花稅票。而印花稅係採輕稅重罰,一旦應貼不貼或貼用不足者,除補稅外,還要按所漏稅額處以重罰,得不償失。

2010年2月10日 星期三

概括承攬工程合約應按較高之稅率計算印花稅額

臺中市地方稅務局表示,同一契約書中內容包含載有買賣器具之採購及安裝工程的概括承攬工程合約,該契約書即為具有兩種以上性質之同一憑證,應以承攬契據較高之稅率按合約總金額千分之1貼用印花稅票。

稅務局指出,印花稅法中規定同一憑證而具有兩種以上性質者,若稅率相同,僅按一種貼用印花稅票;稅率不同者,應按較高之稅率計算稅額。因此,若器材設備的採購與安裝工程一併載於同一契約書中,該契約即具有買賣動產契據與承攬契據兩種性質,依規定應以承攬契據較高之稅率計算應納稅額,依合約總金額1‰貼用印花稅票。納稅義務人若以買賣動產契據性質貼用12元印花稅票,則形成短繳印花稅,不但要補繳所漏的稅額,還將被處以所漏稅額五倍至十五倍的罰鍰。

稅務局特別提醒納稅義務人,如有上述應按契約總金額千分之1而以新臺幣12元貼花致貼用不足之合約,應儘速自動補貼,以免受罰。

2010年1月8日 星期五

具有二種以上性質且稅率不同之同一憑證如何節省印花稅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同一憑證具有二種以上性質者,稅率不同時,應按較高之稅率計算稅額。假設,甲機構與乙電梯公司簽訂電梯之採購與安裝工程,併載於同一契約書中作概括之承攬,該契約書即為具有買賣動產契據及承攬契據兩種性質之同一憑證,應以承攬合約總金額1‰貼用印花稅票或繳納印花稅。但分別簽訂買賣動產(買賣動產契據每件只須貼印花稅票新臺幣12元)及承攬契約,則可以節省印花稅。


例如,甲機構與乙電梯公司簽訂電梯採購安裝合約計500萬元,如電梯價格400萬元,安裝費100萬元,訂於同一契約書中,則屬概括承攬,500萬元全數都以承攬契約按1‰計算,該二單位各自持有之合約應分別貼用印花稅票5,000元。如果能分別訂立400萬元的電梯買賣契約,以及100萬元的安裝契約,則該二單位各自所持合約之印花稅分別貼用買賣動產契據12元,及承攬契據1,000元,合計1,012元,分別節省印花稅3,988元。